Law
一直想写的一个主题拖了很久:法律。
引子
2020年6月2日,要投的会议竟然延期了两天,有种一鼓作气再而衰的感觉,很不适应。开始写这几个月看的三个作品:Better Call Saul,Legal High,和……罗翔。美国,日本,中国。悲剧,喜剧,非剧。共同点:关于法律。
Better Call Saul (BCS)
时隔两年终于盼来了第五季,但看到一半甚至忘了为何这曾是我最爱的美剧。我依稀记得节奏慢,刺激少,但是这一季明显强化了这两个电视剧的“弱化”特征。第四季结尾,Jimmy开始Saul化,人人期待着黑化、堕落、罪恶、Breaking Bad。但是等来的是营业、推销、小打小闹、闪婚……人人期待着水化为汽的相变,却看到了临界点上无水无汽无相无界的连续相变。
直到一百万美元保释的故事,铺垫爆发,一切又回来了。温度和压力回到了人们熟悉的一级相变区。
BCS是一部结构与对称性的作品。美学的分镜和象征性只是次要的,其精华在于人物。剧里面的律师、商人、毒贩、打手、混混、警察,六道众生皆能力出众而囿于命运。新墨西哥州是美国和墨西哥的边界,法律是黑白两道的边界。Jimmy是双重边界的对称中心,穿越国境,打通黑白,是身不由己的渐变色。Gus从某种程度也是,不过Jimmy由白入黑喧闹的下降,而Gus由黑入白沉静的上升,双线的并行犹如隔着些许间距的流动的太极图,充满了对称美。
命运塑造性格,性格决定命运,必然夹杂偶然,偶然汇入必然,故事就这样流淌。法律在故事里又是什么?是边界,划分着黑白、对错、善恶、命运。这边界看似严谨有力却时而模糊脆弱,因为法律的受众是人,而人性本就如此,用堂皇的形式包裹和约束幽暗。Chunk可能是坚守边界,更可能是在利用这边界的堂皇性。试探边界的深爱他的Jimmy被他以堂皇的理由幽暗地绞杀,自己也被幽暗的情感堂皇地吞噬。由此可见,试图玩弄、试探、利用、操纵这边界是危险的。大多数人身体远离国家边境的缺水沙漠,人性远离法律边境的道德沙漠,在舒适区走过了一生。BCS无非是血淋淋地记录了不这么幸运的人。问题是,他们的人性是更真实的吗?
Legal High
新墨西哥的的律师挣扎于生死人性,东京的律师们忙碌于胜负价值。
Legal High作为律政喜剧继承了日本职业剧的传统——快节奏导致不会过于沉重,导致人设不会过于复杂,但仍然试图夹杂着道理或情感。第一季的案子形形色色,古美门和黛的主要矛盾却一目了然:当律师为了赢,还是正义?法律成为了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价值问题。经典的片段里,古美门指着开小店的大妈,用思想实验说明让看似“坏”的人输也可能导致“好”人损失。经典的台词是,“我们不是神,只是律师。”第二季没法不延续一些核心套路(也是日本快节奏剧的问题),所以引入新角色羽生搞一些似是而非的矛盾,主要问题成了,“为了局部(辩护人)利益还是整体利益”。这无非是上个问题的延续和拓展。
黛的正义是天真的——知道真相,知道法律的边界,判断真相在边界的哪一侧。但是真相是不可知的,边界是模糊的。法律的实现在于说服:说服评审团/法官/舆论/证人/对手……改变人的心理。古美门就找到了赢的捷径:不是收集客观证据和对应法例(我吃惊于没有一句法律被真正读过),而是利用人的复杂和主观性,从案子之外的方面或诡辩搞定人。
法律和政治一样,基于简单理想的价值公理,实践出复杂丑陋的种种推论。从希腊到美国的进步是,立法者和立政者的建模基础从理想人变成了现实人。亚里士多德谈论着完美的公民和君主,杰弗逊和富兰克林却警惕着权力滥用和愚民暴政,设计了三权分立和选举人团。但任何时代任何地方,法律和政治都基于辩论、说服、操纵人性。
第二季的子主题也与之有关:民意能改变法律判决吗?民意能改变人,人决定法律判决,这是快回路。民意能改变政治,政治能改变法律,这是慢回路。快回路似乎是有悖于司法独立的,但是操纵人永远是可能的。
罗翔
罗翔的网课/书真的很有意思。不像前面两个影视作品,这里真的介绍了法律的条文和判例。我却主要读的是前面刑法的基础:犯罪和量刑,没有真的仔细看后面的各个罪名。这里的法律的精神是什么?我觉得是常识,逻辑,妥协。
常识是出发点,是源头。“符合伦理道德的一定不是违法”,说的就是法律不应违背其源头。
逻辑是延伸性,是路径。数学的逻辑从集合论的出发点走出了自洽的种种美丽结构,法律的逻辑从常识的出发点却走出了无数的矛盾和困惑。终其原因,常识本身就是矛盾的。这种矛盾可能微小,却被逻辑的延伸层层放大。为什么过了21年的案子就无法追溯?因为约束刑罚的逻辑必然是限定犯罪追溯期。约束犯罪和约束刑罚的矛盾便在21年前强奸幼女的恶人不用坐牢的公愤中爆发。
于是妥协是解决。常识有很多对立面: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,规则的严谨性和灵活性,保护受害人和保护罪犯(没错,这也是常识),乃至各个国家管辖权的矛盾。书中提到北欧刑法明显偏理想主义(刑罚更像教育?),美国很多州偏现实主义(犯罪最低年龄可以低至六岁),中国却往往”采用折衷说“,颇有中庸精神。无论如何妥协,目的都是让逻辑回归现实,回归常识。“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”,这也许就是数学和法律的最大区别。
讽刺的是,我更喜欢前面逻辑和形而上的部分,后面具体而经验的反而兴趣不大。
(Bonus)誓言:白宫与最高法院
上面三个作品探讨了法律的生活面、价值面、学术面,开了这个帖子后又看了一本超酷的书《誓言:白宫与最高法院》,探讨了法律的政治面。写这段时引子里的paper都快decision了……
故事都是已知的新闻了。2009年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给奥巴马就职宣誓时说错誓词,导致第二天就职仪式重新进行;2012年最高法院就奥巴马医保违宪性形成4:4僵局时,共和党的罗伯茨选择了使用“罚金符合税金”的解释保护医保案,奥巴马政府的最大政治遗产。为什么超酷?因为这些人们不太重视的新闻(书里说大多数美国人甚至不知道三权分立的机构,何况最高法院的新闻)竟然有如此激烈的政治内涵,更因为从09年的引子到12年的高潮,作者硬是把新闻背后惊心动魄的人物角斗、政治博弈、剧情跌宕糅合成出色的法律故事。
最低调、年老、枯燥的政府机构,背后却是最意外、有力、刺激的故事。因为最高法院法官往往是终身制的老人,而他们的某些判决会改变美国命运。布什戈尔案是一个例子,奥巴马医保案也是。前面说到法律的妥协,最高法院的九个法官就是这种终极平衡的体现——往往重要的案子都是5:4,在保守/进步势力大约4:4的情况下,一个毫不出名的中间派大法官就可以一定程度左右美国重要议题(堕胎、枪支、选举、平权)数十年。谁听说过安东尼·肯尼迪?
当然,故事的主角是奥巴马和罗伯茨,两个同样无比聪明却不同立场和人生道路的哈佛精英,分别站在白宫和最高法院的巅峰。穿插描述的其他政府人员和法官让故事充满了舞台感和厚重感,仿佛两个主角在对视彼此准备着最后的决战——即使他们几乎从不接触。法律和政治的骨肉相连在故事里显而易见,其骨肉之腱为人——受过法律教育走上政治道路的一类传统公共精英。他们在民意和环境中选择方向,在规则下进一步改变规则。书中的环境是,法律和法院变得愈发政治化,确切的说,共和党在占领最高法院,保守势力在推翻一个个先例。法官们用不同的技术实现政治目的,颇具迷惑性的“法律原旨主义”看似去政治化,也无非是种辩术,并不比“司法能动主义”更高明或正确。法律根源处古老晦涩的宪法已经无力介入现代的种种命题,政治的肌肉不可避免地活动法律的骨头。有趣的无非是法官身为肌腱的人生故事。
还有很多有趣的想法,可能会再写一篇AI视角的思考。